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离婚答辩状
2010-03-04 12:10:58 来源:li
离婚答辩状
答辩人:XXX,女,XXXX年X月XX日出生,汉族,无业,住XX路XX新村XX幢XX室
答辩人就XX诉我离婚一案,提出答辩如下:
一、 同意解除与的婚姻关系
我与XX感情确已破裂,无和好的可能,之前,XX已经起诉过一次离婚,法院判不离后,两人一直分居至今,因此,同意解除与XX的婚姻关系。
二、 女儿由XX抚养
我与XX的女儿由抚养,但是XX应保证女儿由其亲自抚养,不能送交其父母抚养;保证使其接受良好的教育;保证给予足够的关心与呵护,使其身心都能得到健康的成长与发展,否则我有权变更抚养关系。孩子年幼,之前一直由我照顾和看管,XX对孩子又不管不问,我一直不能参加工作,生活基本上全靠我父母、哥哥及朋友资助,目前我没有太多的经济能力支付女儿的抚养费,因此,我只能保证支付女儿每月XX元抚养费。
三、 夫妻共同财产依法分割
1、结婚后夫妻共同购置房屋一处,面积XX平米,市场价值XX万元,房屋归所有,XX应支付我一半的房款计XX万元。
2、XX自孩子出生后就没有向家里交过一分钱,至今已有两年零七个月的时间,其2003年前四个月的平均工资为XX元,那么,应有XX元的工资收入,这部分收入应为夫妻共同财产,我要求分得一半。
3、 银行存款为夫妻共同财产,我业已申请法院调取婚后XX在银行的存款,存款数额的一半归我所有。
4、 其他家庭共同财产约一万余元,因房屋归XX所有,这些财产也归其所有,由XX支付五千元给我。
四、 夫妻共同债务由双方负担。为维持生活,我先后两次借款一万元,用于家庭生活开支和孩子的抚养,这些属于夫妻共同债务,已为法院有效判决所确认,应由双方共同负担。
上述答辩意见,请法院采纳。
答辩人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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